预核验通过,请网站负责人本人携带核验所需证件原件、材料到我司备案现场办理核验手续。现场核验材料清单如下:
(1) 网站主办者为单位,核验证件为: 如网站主办者为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原件为核验其单位资质的第一证件,在没有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的情况下,可核验事业法人证书或社团法人证书等原件。 如网站主办者为企业,核验工商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等原件。 如网站主办者为军队,核验军队代号证书原件。 网站负责人的个人证件:如网站负责人为中国公民,身份证原件为核验其身份的第一证件,在没有身份证的情况下,可核验户口簿、军官证、台胞证等原件;如网站负责人非中国公民,则核验其护照原件。
(2) 网站主办者为个人,核验证件为: 如网站主办者为中国公民,身份证原件为核验其身份的第一证件,在没有身份证的情况下,可核验户口簿、军官证、台胞证等原件。 如网站主办者非中国公民,则核验其护照原件。
(3) 网站主办者不管是单位还是个人:
需提交域名证书打印件。
备注:网站负责人的定义:若网站主办者为单位,网站负责人是指法定代表人或单位委派具体负责网站的部门负责人(需要授权证明);若网站主办者为个人,网站负责人为其本人。 域名证书所有人和网站主办者必须一致,不一致,请联系您的域名注册商修改域名所有者信息。
我司备案人员采集并留存网站负责人彩色正面免冠照(电子照片规格:800×600像素)并对您提交的证件原件、材料进行现场核实。若核验无误,由我司备案人员填写统一格式的《网站备案信息真实性核验单》;若发现备案信息有误,现场核实修改,并在《网站备案信息真实性核验单》中进行记录,同时与我司签订《信息安全管理责任书》。在确认备案信息全部无误后,我司通过本单位备案系统向主体所在地通信管理局备案系统提交网站备案信息,并提交《网站备案信息真实性核验单》纸制原件、传真件或电子扫描件。届时您的备案状态即显示“等待管局审核”.
|